近兩年,在全國上下高壓反腐的大環(huán)境下,領導直接打招呼干預政府采購招投標的情況已經很少了。但采購者與投標者事先串通,一些政府采購項目招標的評分標準和準入資格被人為“綁架”,甚至有好多項目的評分標準完全是為某個特定企業(yè)“量身定做”等等暗箱操作現象,仍亟須引起政府與社會的關注和警惕。
所謂政府采購中的“量身定做”,就是招標方與投標方密謀聯手,通過修訂出有利于某個特定企業(yè)中標需要的技術指標和技術規(guī)格,讓采購招投標在實際上具有排他性的語境下,順理成章地實現“名花有主”的既定目標。這種看似名正言順地按程序辦事,實際上是標準被“綁架”、過程被操弄、招投標流于形式的腐敗變種?!傲可矶ㄗ觥北澈笕噪y脫受利益交換驅使而暗箱操作的老套伎倆。
按照政府采購的國際通則,參與招投標的生產商越多,競爭的激烈程度越高,腐敗和暗箱操作的空間也就會越少,競標的結果也勢必會更公平,從而更有效地保證納稅人稅款使用的效益最大化。而“量身定做”語境下的政府采購,有失公允的項目標準和準入資格,既侵害了其他投標人的合法權益,也容易讓行賄受賄等違法違規(guī)活動相伴而生和“只買貴的、不買對的”采購結果不可避免。
在現實生活中,由于政府采購人員往往并非某個方面的專家,需要調研走訪市場、咨詢業(yè)內專業(yè)人士,甚至是委托潛在的供應商制定相關技術指標,防止“量身定做”的采購怪象。首先要求采購者秉承公開透明的招投標原則,摒棄以權謀私、借機牟利的私心雜念,堅持政府采購資質、標準的客觀公正,分解采購權力,實行民主合議。
其次要營造公平公正、自由競爭的招投標環(huán)境,通過制定相對大眾化的合理資質吸引更多廠商參與競標,尤其要鼓勵和力促招投標過程中各參與主體間的相互監(jiān)督,努力在競爭中確保質量上乘、價位合理。
最后,要強化包括財政部門、代理機構和商品供應商等在內的監(jiān)督合力,積極推進采購官制度,并實行終身追責制,努力提升公共采購的專業(yè)化水準,改變過度依賴與受制于供應商和生產廠家的被動狀況。(張玉勝)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