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標專家”可以參加政采評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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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5年05月18日
案情■■■
近日, A市教育局為實現教育現代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B采購40套全自動錄播系統(tǒng),用于40所學校的互動教學。該項目預算金額800萬元,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
截至開標時間,8家供應商按時遞交了投標文件。經評審,X公司為項目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公示期間,供應商Y提出質疑:本項目評標專家來源不合法,評標結果無效。
原來,依據A市所屬省級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代理機構B從當地“綜合評審專家?guī)臁敝谐槿×藢<摇市教育局在中意供應商Y未中標后,私下授意X公司依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以“本次采購活動的專家是從綜合評標專家?guī)於钦少徳u審專家?guī)熘谐槿 睘橛?,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分析■■■
本案例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在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過程中,如何處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臁焙陀嘘P部門組建的“綜合評標專家?guī)臁钡年P系?二是,對于采購人授意未中標供應商就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專家抽取的方式
關于第一個問題,本案例中,代理機構B抽取專家的依據是當地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據了解,該辦法適用于該省行政區(qū)域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的監(jiān)督管理活動。該辦法規(guī)定,公共資源交易需要專家評標評審的,應當從省及省以上綜合評標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這一規(guī)定意味著當地政府采購作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應從“綜合評標專家?guī)臁敝谐槿<摇?nbsp;
但是,《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除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情形外,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評審專家。同時,第六十二條明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根據立法法的規(guī)定,《條例》屬于行政法規(guī),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則是地方性規(guī)章,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因此,筆者認為,今后的政府采購活動中,代理機構在未經報批的情況下,不宜從“綜合評標專家?guī)臁敝谐槿<摇?nbsp;
事實上,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是一項戰(zhàn)略性決策,根本目的是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應正確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和依法開展采購活動的關系。
而對于代理機構來說,應自覺接受工商注冊地財政部門的監(jiān)管。案例中,關于代理機構B的行為,按照政府采購法、《條例》的規(guī)定,“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u審專家”,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一至三年內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惡意串通的代價
關于第二個問題,實踐中,一般情況下供應商很難知道評標專家是從哪個專家?guī)熘谐槿〉?,這間接說明采購人的行為事實上已經與Y公司形成了惡意串通,判定依據是《條例》第七十四條列出的第七種情形之一: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對于采購人(代理機構)來說,與供應商或者代理機構(采購人)惡意串通,構成犯罪的,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對于供應商來說,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將會被處以采購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我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日益健全,依法采購深入人心,采購人不能再任性地鐘情于某個品牌,而應當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正廉潔、誠實守信地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通過科學合理的采購需求表達意愿,并加強后期的履約驗收工作,為深化政府采購改革盡職盡責。 (作者: 張憶安)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
近日, A市教育局為實現教育現代化,委托采購代理機構B采購40套全自動錄播系統(tǒng),用于40所學校的互動教學。該項目預算金額800萬元,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采購。
截至開標時間,8家供應商按時遞交了投標文件。經評審,X公司為項目中標候選人。中標結果公示期間,供應商Y提出質疑:本項目評標專家來源不合法,評標結果無效。
原來,依據A市所屬省級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代理機構B從當地“綜合評審專家?guī)臁敝谐槿×藢<摇市教育局在中意供應商Y未中標后,私下授意X公司依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三十九條的規(guī)定,以“本次采購活動的專家是從綜合評標專家?guī)於钦少徳u審專家?guī)熘谐槿 睘橛?,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分析■■■
本案例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在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的過程中,如何處理“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臁焙陀嘘P部門組建的“綜合評標專家?guī)臁钡年P系?二是,對于采購人授意未中標供應商就采購結果提出質疑的行為,應如何處罰?
專家抽取的方式
關于第一個問題,本案例中,代理機構B抽取專家的依據是當地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據了解,該辦法適用于該省行政區(qū)域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交易的監(jiān)督管理活動。該辦法規(guī)定,公共資源交易需要專家評標評審的,應當從省及省以上綜合評標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這一規(guī)定意味著當地政府采購作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應從“綜合評標專家?guī)臁敝谐槿<摇?nbsp;
但是,《條例》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除國務院財政部門規(guī)定的情形外,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評審專家。同時,第六十二條明確,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
根據立法法的規(guī)定,《條例》屬于行政法規(guī),省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辦法則是地方性規(guī)章,行政法規(guī)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規(guī)、規(guī)章。因此,筆者認為,今后的政府采購活動中,代理機構在未經報批的情況下,不宜從“綜合評標專家?guī)臁敝谐槿<摇?nbsp;
事實上,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改革是一項戰(zhàn)略性決策,根本目的是完善制度機制,提高行政效能,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發(fā)揮決定性作用。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代理機構、供應商、評審專家等應正確處理公共資源交易改革和依法開展采購活動的關系。
而對于代理機構來說,應自覺接受工商注冊地財政部門的監(jiān)管。案例中,關于代理機構B的行為,按照政府采購法、《條例》的規(guī)定,“未依法從政府采購評審專家?guī)熘谐槿≡u審專家”,將被處以10萬元以下罰款,一至三年內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惡意串通的代價
關于第二個問題,實踐中,一般情況下供應商很難知道評標專家是從哪個專家?guī)熘谐槿〉?,這間接說明采購人的行為事實上已經與Y公司形成了惡意串通,判定依據是《條例》第七十四條列出的第七種情形之一:供應商與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之間、供應商相互之間,為謀求特定供應商中標、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應商的其他串通行為。
對于采購人(代理機構)來說,與供應商或者代理機構(采購人)惡意串通,構成犯罪的,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處以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屬于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對于供應商來說,與采購人、其他供應商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惡意串通,將會被處以采購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jié)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前,我國政府采購法律制度體系日益健全,依法采購深入人心,采購人不能再任性地鐘情于某個品牌,而應當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公正廉潔、誠實守信地執(zhí)行政府采購政策,建立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通過科學合理的采購需求表達意愿,并加強后期的履約驗收工作,為深化政府采購改革盡職盡責。 (作者: 張憶安)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