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初,集中采購目錄有效期為一年的地方紛紛著手推出新一期集中采購目錄。從目前已經(jīng)印發(fā)的新一期目錄看,廣西等地的政府采購限額標準(分散采購標準)有所提高。筆者認為,分散采購標準(金額)的適當提高有其客觀必然性。
首先,近年來物價不斷上漲,政府采購涉及貨物、服務和工程的價格(價款)等也隨著物價的上漲而相應地提高。原來的分散采購標準如果不提高,實質(zhì)上就是變相的降低,原來合理的標準就會變得不太合理。筆者分析,分散采購標準的調(diào)整是適應物價上漲的客觀現(xiàn)實而作出的合理之舉。
其次,近年來我國政府采購改革發(fā)展迅速,采購范圍不斷拓展,采購項目日益增多,維持原來的分散采購標準會導致政府采購中的集中采購項目相應增加,并由此增加集中采購機構(gòu)和財政部門的工作量。
在人員編制難以增加的情況下,適當提高分散采購標準,把原來屬于集中采購的少部分項目交給采購人自行采購,可以緩解這一問題,以便分出精力管好、做好一些大項目或重要的民生項目。
最后,在政府采購項目數(shù)量增加并且采購人員和監(jiān)管人員不增加的情況下,必然會導致采購效率降低,而采購效率低下恰恰是政府采購被詬病的一個方面。在采購方式、管理方式等不改變時,為了提高政府采購效率,需要適當提高分散采購標準。
筆者認為,創(chuàng)新政府采購形式可以解決分散采購的一些問題。雖然客觀原因?qū)е路稚⒉少彉藴市枰岣?,但分散采購項目不斷增加后,可以通過創(chuàng)新政府采購形式完成采購工作。目前,分散采購一般由采購人自行組織采購或者委托代理機構(gòu)組織采購,從整體上看,采購項目分散,效率低、監(jiān)管難,問題較為突出。
筆者建議,這些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加以解決:一是在分散采購中推行批量集中采購組織形式。批量集中采購主要適用于集中采購目錄中的通用類貨物,但這種采購形式也可以推廣到分散采購中。不同采購人的分散采購項目仍然有相通性,把不同采購人相通的采購項目再進行集中采購,既可以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提高采購效益,也可以減少監(jiān)管部門的工作量。
二是系統(tǒng)定點采購或者單位定點采購值得嘗試。屬于分散采購、達不到公開招標標準的項目,可以在一個系統(tǒng)或者采購人單位內(nèi),通過定點采購形式確定一定時間或者一定地域范圍內(nèi)的供應商,當采購人需要采購時,按照規(guī)定從定點采購供應商庫中選擇供應商并與之簽訂政府采購合同。
對于采購人或操作機構(gòu)來說,這樣就不需要每個項目都啟動一次采購程序,大大提高了采購效率,也可以提高采購效益。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 作者:沈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