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定義“投標報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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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日期:2012年04月23日
問題:
“什么叫投標報價?是開標現(xiàn)場被唱標的價格?還是經過評標中修正后的價格?
答:
關于投標價格、修正后投標價格、中標價格、簽約合同價格和合同價格、有效合同價格和結算合同價的含義,在本人編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實踐1000問》中第212頁8-571-1911《中標價和合同價有何區(qū)別》條目詳述論述了你的問題,現(xiàn)抄錄如下;
在招標投標和合同管理過程中,關于價格有很多名稱,而且有其不同的含義。本人依據《FIDIC》編制的1987年第四版和1999年第一版施工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和各部委的施工合同范本,就有關價格的含義理解如下:
(1)中標價和合同價等
①投標價。投標價是指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完成招標項目的設計(如果有的話)、施工、竣工和修補任何缺陷的投標報價。
②中標價。中標價是指經過算術修正的,并在中標通知書中申明招標人接受的投標價格。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無算術錯誤時,投標價就是中標價。
③合同價。合同價是指合同雙方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中列明的合同價格。如果是以單價合同形式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各種價格的總計即為合同價。如果扣除備用金(是為合同執(zhí)行時發(fā)生不可預見和計日工的費用,以及包括變更、索賠、風險、違約補償和附加項目等準備的金額),即為有效合同價。合同價就是中標價,因為這個價格是不能隨意改變的。也就是說,潛在的中標人的價格,報高的不降,報少的不補,漏項的價格也不補。當然也不能通過競爭性談判降低投標人的投標價格,并依此作為授予合同的條件(是違反《招標投標法》的)。在特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把中標價經過修正(增加或減少部分項目費用)后的簽約的合同價格。上述“特殊的情況”是指,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以后,簽訂協(xié)議書之前,由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有改變,經合同雙方協(xié)商改變了“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而作為合同價。”例如本人經歷的魯布革水電站的“中標通知書中載明的招標人接受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由于在簽訂協(xié)議書之前,國家稅務局免除了投標人的施工設備進口稅,所以業(yè)主接受的投標價格減去此稅額,即為合同價。
④結算的有效合同價。是指與有效合同價相對應的項目,按合同規(guī)定的計量方法核實完成的工作量(完成的項目價款)。
⑤結算合同價。是指承包人為完成招標項目的設計(如果有的話)、施工、竣工和修補任何缺陷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包括有效合同價、變更和附加項目費、法律和物價調整費、索賠、計日工和不可預見費等。
(2)有效合同價的調整
是指是在合同執(zhí)行的過程中,依據合同規(guī)定工程量增減或變更的原因引起的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格。當與有效合同價格相對應的項目實際支付價格,即結算的有效合同價。在項目竣工時,這個價格與有效合同價格對比變化超過±15%時,超過的部分進行調整。這樣規(guī)定的依據是《FIDIC》1987年編制的施工合同條件(該規(guī)定1999年第一版施工合同條件取消了)和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編制的GF—2000—020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規(guī)定的,國際慣例也是如此。
嚴格的講“招標人接受投標人的投標價格”就應是中標價。簽約合同價在合同實施時才是變化的,因為合同價不包括變更、索賠、風險和價格調整等引起的費用增加和減少。
再結合你的問題補充如下:
1、投標報價和投標價是同一含義。
2、開標時唱標的價格是指投標函中文字部分的投標報價。如果無文字部分可以藝術字為準。
3、評標中使用的應是依據招標文件規(guī)定修正算數錯誤原則,修正后的投標報價。如無算數錯誤,評標使用的價格就是投標報價。
來源:中國招標投標協(xié)會網站
“什么叫投標報價?是開標現(xiàn)場被唱標的價格?還是經過評標中修正后的價格?
答:
關于投標價格、修正后投標價格、中標價格、簽約合同價格和合同價格、有效合同價格和結算合同價的含義,在本人編著《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與合同管理實踐1000問》中第212頁8-571-1911《中標價和合同價有何區(qū)別》條目詳述論述了你的問題,現(xiàn)抄錄如下;
在招標投標和合同管理過程中,關于價格有很多名稱,而且有其不同的含義。本人依據《FIDIC》編制的1987年第四版和1999年第一版施工合同條件,以及國際慣例和各部委的施工合同范本,就有關價格的含義理解如下:
(1)中標價和合同價等
①投標價。投標價是指投標人依據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條件完成招標項目的設計(如果有的話)、施工、竣工和修補任何缺陷的投標報價。
②中標價。中標價是指經過算術修正的,并在中標通知書中申明招標人接受的投標價格。如果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無算術錯誤時,投標價就是中標價。
③合同價。合同價是指合同雙方簽訂合同協(xié)議書中列明的合同價格。如果是以單價合同形式招標,工程量清單中各種價格的總計即為合同價。如果扣除備用金(是為合同執(zhí)行時發(fā)生不可預見和計日工的費用,以及包括變更、索賠、風險、違約補償和附加項目等準備的金額),即為有效合同價。合同價就是中標價,因為這個價格是不能隨意改變的。也就是說,潛在的中標人的價格,報高的不降,報少的不補,漏項的價格也不補。當然也不能通過競爭性談判降低投標人的投標價格,并依此作為授予合同的條件(是違反《招標投標法》的)。在特殊的情況下,也可能是把中標價經過修正(增加或減少部分項目費用)后的簽約的合同價格。上述“特殊的情況”是指,發(fā)出中標通知書以后,簽訂協(xié)議書之前,由于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有改變,經合同雙方協(xié)商改變了“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而作為合同價。”例如本人經歷的魯布革水電站的“中標通知書中載明的招標人接受投標人的投標價格”,由于在簽訂協(xié)議書之前,國家稅務局免除了投標人的施工設備進口稅,所以業(yè)主接受的投標價格減去此稅額,即為合同價。
④結算的有效合同價。是指與有效合同價相對應的項目,按合同規(guī)定的計量方法核實完成的工作量(完成的項目價款)。
⑤結算合同價。是指承包人為完成招標項目的設計(如果有的話)、施工、竣工和修補任何缺陷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包括有效合同價、變更和附加項目費、法律和物價調整費、索賠、計日工和不可預見費等。
(2)有效合同價的調整
是指是在合同執(zhí)行的過程中,依據合同規(guī)定工程量增減或變更的原因引起的增加或減少合同價格。當與有效合同價格相對應的項目實際支付價格,即結算的有效合同價。在項目竣工時,這個價格與有效合同價格對比變化超過±15%時,超過的部分進行調整。這樣規(guī)定的依據是《FIDIC》1987年編制的施工合同條件(該規(guī)定1999年第一版施工合同條件取消了)和水利部、國家電力公司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編制的GF—2000—0208《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和招標文件示范文本》規(guī)定的,國際慣例也是如此。
嚴格的講“招標人接受投標人的投標價格”就應是中標價。簽約合同價在合同實施時才是變化的,因為合同價不包括變更、索賠、風險和價格調整等引起的費用增加和減少。
再結合你的問題補充如下:
1、投標報價和投標價是同一含義。
2、開標時唱標的價格是指投標函中文字部分的投標報價。如果無文字部分可以藝術字為準。
3、評標中使用的應是依據招標文件規(guī)定修正算數錯誤原則,修正后的投標報價。如無算數錯誤,評標使用的價格就是投標報價。
來源:中國招標投標協(xié)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