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赟
數字政府建設是建設網絡強國、數字中國的基礎性和先導性工程,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數字政府建設加速推進,政務服務能力顯著提升?!?022聯合國電子政務調查報告》顯示,在193個聯合國會員國中,我國電子政務水平排名從2012年的78位上升到了2022年的43位,是自報告發(fā)布以來的最高水平。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以及“十四五”規(guī)劃綱要都提出推進數字政府建設的要求,以此來推動國家治理現代化,提升國家治理效能。2022年6月,國務院印發(fā)《關于加強數字政府建設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5年和2035年數字政府體系建設的兩階段工作目標,明確了數字政府建設的七方面重點任務,這一系列重大部署,將數字政府建設提升到了國家戰(zhàn)略高度。
在疫情期間,數字政府建設的重要性進一步凸顯,建成的數字設施也經受住了考驗。不僅適應了政府管理方式的變化,提高了社會治理、市場監(jiān)督、金融監(jiān)督的可操作性,也提升了人民生活生產的便利性和安全性。各地積極嘗試開拓數字政府的業(yè)務新機制,如,上海推進“一網通辦”,推動“隨申辦”為民為企服務迭代升級;同時推進“一網統管”,強化數據動態(tài)更新和相互賦能,以適應一系列的實戰(zhàn)應用場景。又如,海南全面推進政府數字化轉型,推動跨部門數據共享、流程再造和業(yè)務協同,同時完善“互聯網+網格”基層治理平臺,通過減負增能提高基層治理能力。
筆者所在單位為各地數字政府的建設提供過較多咨詢服務,積累了多個項目案例經驗。經過實際項目的咨詢總結,數字政府類項目的建設主要涉及三類主體:需求主體(政府部門)、技術設備供應商(企業(yè))以及中介機構(代理機構、設計單位、咨詢機構、交易平臺等)。
其中,政府需求主體主要在“能力建設、制度規(guī)則、資源體系、平臺支撐”等多維度提供引領和支撐,謀劃中長期發(fā)展并推動各類企業(yè)參與。
技術進步、成本控制帶來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則由企業(yè)完成,最終受益于數字政府的需求主體。
而中介機構的作用在于實現數字政府建設物有所值、市場充分競爭,甚至實現市場出清、技術迭代。數字政府的一個特征在于過程中會因“人工智能、數字化管理”形成海量數據,即所謂的“大數據”。在這背后,中介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能便是挖掘和發(fā)現數據背后的價值,從而真正服務于數字政府的長期可持續(xù)發(fā)展。能否解決“如何用好數據,衍生價值鏈條”的問題,不但會影響一個項目是否成功、項目的交易結構和執(zhí)行的可持續(xù)性,更可能會影響地區(qū)的產業(yè)布局和數據應用相關產業(yè)的長遠發(fā)展。
在挖掘數據價值這個問題上,筆者頗有感受。當前,數字政府運營下形成的這些數據在應用時主要有以下四方面的問題需要進一步研究:一是數據產權不清晰。公共數據產生于居民生活及日常行為,應屬于公共信息。但這些原始數據在經企業(yè)收集和整理后,所形成的有應用價值的數據產品,是否仍應歸屬于數據的原始所有權人,這個問題是公共數據后續(xù)產業(yè)化交易和應用中所需考慮的。二是雖然目前全國已陸續(xù)成立了30多家數據交易所,但數據交易尚未形成可行模式,交易平臺和市場尚待培育和挖掘,數據定價及價值評估也缺乏客觀標準。三是隨著公民對基礎設施信息數據保密性和安全意識的不斷提高,信息規(guī)范管理和監(jiān)管成本也隨之不斷增加,對數據應用和價值評估提出了挑戰(zhàn)。四是數據應用場景不豐富,數據信息使用價值和變現能力還有待挖掘,這也造成了數據產品交易的不活躍。
針對以上問題,代理機構應在數字政府的應用場景中與各地數據交易所對接,形成案例,總結經驗,在部分項目上助力各地方政府探索出一條各自適用的數字政府建設新模式。
(作者單位:中國投資咨詢公司)
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