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授權(quán)委托人必須是投標供應商所屬人員嗎?
答:不用。政府采購相關(guān)法規(guī)中沒有對供應商的授權(quán)委托人進行限制,只要滿足招標文件中對于授權(quán)的要求就可以。但要注意的是,不要幾家供應商委托同一家公司或同一個人,將被視為串通投標。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投標人串通投標,其投標無效:(二)不同投標人委托同一單位或者個人辦理投標事宜;…。
問:使用競爭性磋商方式的服務采購項目,報價得分占比例多少合適?
答: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quán)值)為10%至30%。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競爭性磋商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財庫〔2014〕214號)第二十四條第三款,綜合評分法貨物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quán)值)為30%至60%,服務項目的價格分值占總分值的比重(即權(quán)值)為10%至30%。
問: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公告可以一起發(fā)布嗎?
答:可以。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第87號令)第十八條第二款,公開招標進行資格預審的,招標公告和資格預審公告可以合并發(fā)布,招標文件應當向所有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提供。
問:投標時間截止后還能再收標書嗎?
答: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到達,采購代理機構(gòu)人員宣布投標截止后,就不能再收標書了。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三十三條,投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gòu)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如實記載投標文件的送達時間和密封情況,簽收保存,并向投標人出具簽收回執(zh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
問:投標人提供的投標文件中某項資格性復印件模糊不清,能否叫投標人澄清?
答:可以。對于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內(nèi)容,評標委員會應該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法律依據(jù)為《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87號)第五十一條第一款,對于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同類問題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顯文字和計算錯誤的內(nèi)容,評標委員會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投標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說明或者補正。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