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2011年3月3日上午,遼寧省盤錦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的委托,對所需專業(yè)設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采購。采購單位4月初要接受全國示范學校驗收檢查,要求4月1日前必須完成所購設備的安裝調試。
采購中心接受委托后,主動在第一時間與采購單位取得聯(lián)系,詳細了解對方的采購需求,及時制訂項目采購實施計劃;編制招標文件力求做到評審辦法公平公正,并在指定的媒體上發(fā)布了招標采購公告。按招標文件要求,共有6家供應商向采購中心遞交了投標文件。開標現(xiàn)場,評標委員會依據招標文件確定的評標程序、原則和方法,分別對6份投標文件進行綜合評審。最終,盤錦市LH電腦有限公司從6家供應商中勝出,成為第一中標候選人。
招標采購會結束后,盤錦市RM公司就其報價最低而未中標的原因向采購中心提出口頭質疑。采購中心解釋說,評標委員會因為其投標文件中有三點未完全響應招標文件要求(施工組織設計工期超時限、未提供主要產品宣傳彩頁、施工設計圖例不全),從而認定該投標為非響應性投標,作無效投標處理。RM公司對采購中心的答復不滿意,隨即又向采購中心主管領導提出質疑。為充分體現(xiàn)政府采購“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當日下午,采購中心再次召集項目專家評委及政府采購辦公室派出的監(jiān)督代表,并特邀RM公司的投標代表到會列席,就該項目評標結果進行了認真的復審和現(xiàn)場答疑。經終審確認,評標委員會出具的“評審意見”正確無誤。于是,采購中心據此在規(guī)定的媒體上發(fā)布了該項目的中標公告。
RM公司對專家評委及監(jiān)督代表的答復仍表示不滿,復審會結束后,又分別向盤錦市政府、市紀檢委、采購中心、采購辦、全體評委、采購單位致信“投訴”……但有關部門未予受理。
案情分析
從本案例不難看出,RM公司之所以投訴無效,其原因主要是:
投訴理由不充分。一是關于工期問題對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果表示不服。招標文件要求3月20日前完成設備安裝,4月1日啟用校園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RM公司的投標文件中,開標一覽表上注明30日內交貨,但其施工組織方案中目標工期為3月20日開工,5月10日交工。據此,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該公司的目標工期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RM公司則認為,開標一覽表上注明的交貨日期為30日內,可以滿足4月1日交工的時間要求。二是關于產品宣傳彩頁問題對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果表示不服。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需提供主要產品的宣傳彩頁,而RM公司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是部分產品的黑白打印頁。就此,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該項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RM公司則認為,雖然黑白沒有彩色那么鮮艷生動,但偏離也不會很大。三是關于設計施工方案不全的問題對評標委員會的評標結果表示不服。按招標文件要求,投標文件中須提供設計施工圖例,RM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是室外部分的設計施工圖例(13個點),室內部分(187個點)的設計施工圖例沒有提供。就此,評標委員會一致認定該項也沒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RM公司投訴的理由是標書中設計施工圖例不整是因其與采購單位沒有及時聯(lián)系上,未能到現(xiàn)場勘察。但據了解,本項目6家投標人中有4家曾到過采購單位實地察看。
投訴書所用言辭不雅。RM公司的投訴書(公開信)中多處所用言辭過激,如:“我們不會認定你們評委的評定!”“你們的做法不但沒有讓我們屈服,反而使我們增強了斗志!”
通過本案例,有關各方應從中吸取下列教訓:
對廣大供應商而言,要重視和加強對《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理解,真正弄明白自己的權利、義務,以及投訴的前提、渠道、程序和方法,否則既容易浪費精力,又有損形象。
對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構來說,一要寓宣傳于日常政府采購活動之中,如利用供應商提交投標文件,召開招標答疑會、開標會等機會,詳細告知供應商的權利與義務、維權途徑、時效等;二要大力推行“協(xié)議供貨”、“電子采購”等先進的政府采購方式,使廣大供應商感到公平公正。
對廣大政府采購從業(yè)人員來說,一定要熟知政府采購工作的運作程序和各項具體要求,從而有效降低投訴率,避免發(fā)生類似RM公司的無效投訴現(xiàn)象。
法規(guī)鏈接
《政府采購法》
第五十一條 供應商對政府采購活動事項有疑問的,可以向采購人提出詢問,采購人應當及時作出答復,但答復的內容不得涉及商業(yè)秘密。
第五十二條 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采購過程和中標、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質疑。
第五十五條 質疑供應商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jiān)督管理部門投訴。
來源: 政府采購信息報